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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借单千万别写的三个字:“还(huán)清”或“已还”成都收账公司借单千万别写的三个字:“还(huán)清”或“已还” 在借单中,假如出现“还(huán)清”或“已还”等字眼,很简单被误解为告贷人现已归还了告贷。这种表述方法十分模糊,缺少清晰的还款时刻和还款金额,简单给告贷人留下“钻空子”的机会。一旦告贷人利用这种表述方法躲避还款责任,出借人将很难通过法令途径追回告贷。 例如,假如借单上写的是“今借到XXX人民币壹万元整,已还清”,这样的表述方法就意味着告贷人现已归还了全部告贷。但是,假如实际上告贷人只归还了部分告贷或者底子没有归还,出借人将很难证明告贷人尚未还清告贷,从而面对无法追回告贷的危险。 因此,在撰写借单时,一定要防止运用“还(huán)清”或“已还”等字眼。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清晰写出告贷金额、告贷时刻、还款时刻和还款金额等关键信息,以保证借单的准确性和法令效力。 本文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