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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债公司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成都收债公司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送起诉状和有关的依据资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送起诉状副本和依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预备。法院在受理案子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两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预备,如通知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与诉讼,调查必要的依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依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要,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依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与诉讼的各种预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准时参与庭审。 (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要由书记员宣告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状况并问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争辩、法庭调停或判定。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子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沛的举证、质证。 法庭调查完毕后法官依据案子状况概括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争辩阶段。当事人在争辩阶段能够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念,充沛行使辩护权。法庭争辩完毕后,在法官主持下调停,两边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调停协议,无法达成调停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定。如果案子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定。 本文由成都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