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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在借条上书写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举债款是否能够作为案子现实予以确定成都收账公司在借条上书写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举债款是否能够作为案子现实予以确定 应当归纳全案的其他依据来进行具体分析。具体可考虑如下因素: (1)举债主体举债时的家庭经济状况; (2)主债款人配偶的经济状况,如是否有独立、稳定的收入来源等; (3)债款人家庭是否存在严重的支出需要,如购房、子女出国留学、家庭成员严重疾病、家庭经营资金短缺等; (4)所举债款所涉资金的流向,如是否存在债权人直接向第三方履行、所举债款的金钱去向、实际用处等; (5)负债金额的大小与家庭或许所需资金的合理性比照; (6)主债款人与债权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习气; (7)主债款人与债权人各自的职业布景; (8)主债款人配偶未就该债款作出意思表示的原因; (9)其他与案子有关的现实。 上述多个方面能够作为我们调查夫或妻单独所举债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许性评价,并经过是否到达高度盖然性的标准终究确定债权人主张的该现实是否能够建立。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