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收债公司“个人破产准则”的展开现状成都收债公司“个人破产准则”的展开现状 正如前面讨论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免有一些不幸的人由于天灾、疾病、市场、经营等原因负债致贫,个人破产法给了那些“诚笃而不幸的人”一次自我救赎的时机,也成为商业文明兴旺的国家和地区的标配。 众所周知,在我国现在只要半部破产法——《企业破产法》,但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没有放弃在“个人破产”准则方面的努力和实践。以下是近年各级有关部门在推动个人破产准则方面所做的工作: 从上表可以发现,“个人破产准则”最早的调研和测验源于广东深圳和浙江台州,这与当地的经济展开水平、民商事纠纷处理的杂乱程度是匹配的。尽管两地的目标都是经过引入“个人破产准则”给了那些“诚笃而不幸的人”一次救赎的时机,但在详细实施阶段,走得却是两条彻底不同的路: 江浙形式(包括台州、温州),更像在现有法令体系上打了一个“补丁”。将“个人债款整理”机制融入到履行程序中,作为现有法令框架内的特别程序,以“宽和”协议的方法完成“个人破产”。 这样操作的优点是“快”——无需改动现有的法令体系,有利于方案敏捷落地。据报道,2019年4月份展开个人债款整理创新工作以来,台州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受理个人债款整理案件,总数达117件。该形式的缺乏是“补丁”的作用有限,影响“个人破产”准则的可扩展性。简单说,就像一件衣服,假如想“小改”打个“补丁”问题不大,但假如有人对样式不满,想“大改”,仅仅靠打“补丁”就不行了。 成都收债公司深圳形式,则归于新的立法,是在现有法令体系上的“大改”。此次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关于“个人破产”的方方面面都规范得非常到位。如参照《企业破产法》,深圳的《个人破产条例》里也引入了宽和、破产清算和重整三种方法,供当事人择优挑选,为债款整理提供了更多的扩展空间。该形式的缺点则是立法程序较为慎重,需求较长的时刻。除了现在正在进行的征求意见进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要对该《条例》进行三次检查,再到终究表决经过,整个进程需求必定的时刻。假如进程中存在争议,则需求更长的时刻来修正和协调。 本文由成都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