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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债公司个人债务的法律救济手法成都要债公司个人债务的法律救济手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则的:“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定、裁决,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此款便是恳求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履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成都要债公司人民法院判定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能够恳求法院履行,法院能够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履行,乃至能够拒不履行法院判定裁决罪对其处分: 1、有权冻住、划拨被履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住、拍卖、变卖被履行人应当实行义务部分的产业。 3、藏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寻令,对被履行人及其居处或许产业藏匿地进行搜寻。 4、 强制被履行人加倍支付拖延实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拖延实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履行人有其他产业的,也能够随时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6、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履行法院判定、裁决罪”。 本文由成都要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