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巨润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热线

13076099099

Chengdu jurunda Business Service Co., Ltd

首页 >> 法律知识 >>成都要债公司 >> 成都收账公司​债务催收代位追偿法
详细内容

成都收账公司​债务催收代位追偿法

成都收账公司债务催收代位追偿法 

债务人的代位追偿权,便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力的权力。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务人形成损害的,债务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代位权的发生须具有以下条件: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务债务联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务;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的行为使其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有不能实现的风险,债务人有保全债务的必要。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成都巨润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27号附33号

13076099099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Chengdujurunda Business Service Co., Lt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