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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合理承认诉讼标的额,削减预交诉讼费及或许承担的败诉部分的诉讼费用。成都收账公司合理承认诉讼标的额,削减预交诉讼费及或许承担的败诉部分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并非一律由被告承担,假如原告申述的标的额超越法院最终承认的数额,那么关于超越法院承认部分的诉讼费用则由原告承担。因而,原告申述时应合理承认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越大越好”的观念是过错的。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能的判定、裁决、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二)申请保全办法……”第十三条规则:“案子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子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第二十条:“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第二十九条规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一起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议当事人各自担负的诉讼费用数额。”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