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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帐公司搜集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依据资料有那些?成都收帐公司搜集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依据资料,包含: 1、被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搜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 2、被告人为单位的,应当搜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资料。 搜集证明被告人负有履行责任或帮忙履行责任的依据资料,包含: 1、被告人为被履行人、担保人的,应当搜集由被告人承当履行责任的收效裁判文书(包含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诉前保全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履行裁定书,追加、变更被履行人裁定书等)及人民法院为了履行收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履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被告人为帮忙履行责任人的,应当搜集作为帮忙履行依据的相关收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帮忙履行通知书及证明帮忙责任人应当承当帮忙履行责任的其他依据资料。 3、关于履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定判决、公证债务文书的案子,应当搜集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定判决、公证债务文书以及人民法院为履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定判决、公证债务文书而作出的裁定书等。 成都收帐公司上述资猜中的书证应当搜集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搜集副本或复印件。副本或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所在地及搜集人,并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和搜集人员的单位印章。 本文由成都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