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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债公司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成都收债公司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交的上诉资料及卷宗,契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子现实基本清楚,能够不开庭审理,但有必要与两边当事人进行谈话)。法院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址、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子提前3日公告;移交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告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告合议庭成员,奉告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请求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说案子现实; 举证质证:奉告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两边当事人就证据资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现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证明;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两边当事人协议处理胶葛;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许改判,或许发回重审。 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认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请求执行;或许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送书面申述资料,请求再审。 如果达到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两边当事人签收后收效。 本文由成都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