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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债公司个人债款追讨的手法有哪些?成都收债公司个人债款追讨的手法有哪些? 一、法令救助手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令效力的民事判定、裁决,当事人必须实行。一方拒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此款便是恳求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的法令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定后,欠债人仍不归还告贷,你即能够恳求法院实行,法院能够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实行,乃至能够拒不实行法院判定裁决罪对其处分: 1、有权冻住、划拨被实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住、拍卖、变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义务部分的产业。 3、隐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寻令,对被实行人及其居处或许产业隐匿地进行搜寻。 4、 强制被实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或迟延实行金。 5、债务人发现被实行人有其他产业的,也能够随时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6、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实行法院判定、裁决罪”。 二、私力求济手法 债款人不清偿债款,债务人只能向法院申述,以合法的方法来强制债款人清偿债款。通常情况下债务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含扣押产业的行为。但这也不是肯定的,在法令答应的情况下,借主能够扣押债款人的产业。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务人扣押产业的: 1、按合同约好一方占有对方的产业,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越约好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款人的产业。 2、当债款人或第三人供给必定的产业物为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担保,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务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能够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完成自己的债务。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告贷一千元,到期未还,债务人便能够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账,也能够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完成,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交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本文由成都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