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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讨债公司债款追讨中应供给的依据有哪些?成都讨债公司债款追讨中应供给的依据有哪些? 原告(债权人)应供给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依据资料。如合同、借单、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实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实行义务的依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偿还,最好能供给与债权、债款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供给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供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供给有关被告不实行义务的原因的依据。 被告主要供给足以证明债款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发生改变、撤销的依据资料。若供给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资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由成都讨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