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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帐公司小额欠款——请求支付令成都收帐公司小额欠款——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催促程序,依据债权人的请求,向债款人宣布的期限实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请求,依法作出的催促债款人为一定给付责任的法律文书。 日常日子中,当有人欠钱不还时,大多数人首先可能会想到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来依法裁判。 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还有一种更便捷有用的方法讨回欠款,就是向法院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宣布后,债款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款,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 债款人对债权债款联系没有贰言,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法提出不同定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若法院裁定完结催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本文由成都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