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巨润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热线

13076099099

Chengdu jurunda Business Service Co., Ltd

首页 >> 法律知识 >>成都收帐公司 >> 成都收帐公司​应对第二大妨碍:缩短周期,留存催收记载
详细内容

成都收帐公司​应对第二大妨碍:缩短周期,留存催收记载

成都收帐公司应对第二大妨碍:缩短周期,留存催收记载

法律规定,应收款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债款到期后,三年未催收、催要,被告可以在诉讼中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假如您做到以下两点,会有许多长处,比如

①缩短回款周期,在债款到期三年内回款;

②保存催收记载,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也就是说,在债款到期后的三年,假如进行催收,诉讼时效会中止,从催收之日起从新起算三年。假如债款人在三年内曾支付该笔应收款,或者债权人保存催收依据(如快递催款函、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载等等),诉讼时效都可以从终究一次催收起从头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本文由成都收帐公司整理

成都巨润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27号附33号

13076099099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Chengdujurunda Business Service Co., Ltd

seo seo